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

2020-04-02 14:41:00 来源: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因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依法对永春县永东福食品小作坊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予以注销,未缴回的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单位名称 

经营者姓名 

生产地址 

生产品种 

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 

备注 

永春县永东福食品小作坊 

陈少彬 

永春县东关镇美升村108 

白粿* 

食坊字第3505250003 

20166162019615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2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