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珠孜区创新开展农村道德评议“红黑榜”活动

2019-04-29 17:26:29 来源:桑珠孜区政府新闻网_日喀则_西藏 作者:桑珠孜区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工作,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近日,桑珠孜区创新开展农村道德评议“红黑榜”活动,通过设立善行义举榜,推荐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弘扬社会正能量,抨击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劝导约束失德败德行为,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提升村(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让的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讲文明、做好事、树新风、促和谐”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规范创评流程。道德“红黑榜”评选工作由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带头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评选。评选流程按照宣传发动、推荐评选、民主评议、检查审核、审定公示、张榜公布、改进退出七个步骤进行。

明确创评标准。坚持加强管理和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与从实际出发、重在示范带动统一,注重公开、公正、引导与警示相结合,设立道德“红黑榜”,通过身边的道德模范和不文明行为对比,逐步形成“讲文明、做好事、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严格创评要求。道德“红黑榜”创评活动在“文明村居(街道)”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要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整个评选过程中。经评选凡被列入“红榜”的人员要及时张榜公布,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凡被列入“黑榜”的人员,各村(居)建立道德“黑榜”档案,凡被列入“黑榜”的人员经教育劝说,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撤销其“黑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乡(街道)要根据各村(居)初步推选的“红黑榜”人员中,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评选,事迹突出者可申报道德模范、日喀则好人、时代楷模等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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