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印发《2019年度全区法律服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8-12 08:00:00 来源: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科、室、处、所、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主体

司法局负责落实市司法局部署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信誉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三、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一)律师方面。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风险防范、利益冲突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财务管理、投诉查处、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律师年度考核等制度);律所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律所统一收案、收费,规范使用合同文书等情况;律师信息、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公示情况;律师办理案件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对当事人进行风险告知,是否及时办理委托事项,是否认真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案件办结后是否及时立卷归档等);案件办理回访情况(回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当事人满意度等)。

(二)公证方面。主要包括2017年以来涉及标的500万以上公证事项办证质量,质量监管、案卷自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复查投诉处理工作、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等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使用业务办证系统进行系统内办证并对公证书受理、审查、办理、审批、收费、出证等各环节质量监管,以及公证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

(三)司法鉴定方面。主要包括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大类”司法鉴定的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财务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执业场所、配备仪器设备,执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等);执业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鉴定、超标准收费、超时限鉴定、超期限归档等);鉴定人履职尽责情况(服务态度、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等)。2019年投诉案件中涉及“四大类”的业务案卷均纳入检查范围。

(四)基层法律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利益冲突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财务管理等制度);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统一收案、收费及规范使用合同文书等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公示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履职尽责和法律服务情况(是否及时办理委托事项、是否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案件办结后是否及时立卷归档、服务态度是否良好、服务是否规范等);案件办理回访情况(回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当事人满意度等)。

(五)法律援助方面。主要包括年度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及办理质量,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补贴发放,执行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和遵守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等程序,以及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情况。

法律服务机构随机抽查事项详见清单(附件2),抽查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动态调整,及时通过相关网站或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不同行业进行分类,将根据职能职责,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等查对象名录库(附件3查人员名录库(附件4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8月15日)

本区内各法律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全覆盖”工作要求,比照检查重点开展执业自查,自查报告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抽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31日)

区司法局对本辖区内监管的行业机构进行检查,对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抽查率不得低于总量的50%。其中,公证领域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检查10月20日前完成。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检查人员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时填写《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服务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附件56),记录抽查全过程,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市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随机在每个区县抽取1至5家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五、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束后,区司法局及时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按照“一抽查一通报”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写《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结果公开表》(附件7),将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开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推送至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本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区司法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谦任组长,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加强协作。要加强与法院、财税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投诉举报等方面开展协作,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

(三)确保实效。2019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将被市司法局纳入2019年度市司法局对区(县)司法局执法执业综合管理目标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效;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法律服务行业强化执业规范意识,进一步推动依法依规执业,提高全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附件:

附件3-1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抽查对象名录库(执业人员)xls.xls

附件4 重庆市荣昌区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名录库.xlsx

附件3-2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抽查对象名录库(法律服务机构名册).xlsx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doc

附件2 区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19年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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