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19年第一批家庭农场认定名单出炉 共有10户家庭农场符合条件

2019-09-04 22:40:53 来源:荣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蒋海粒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笔者9月1日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荣昌区2019年第一批家庭农场认定名单已经出炉,共有10户家庭农场符合条件,分布在安富街道、盘龙镇、清流镇等8个镇街,经营类型包含花椒种植、中药材种植、藕虾种养、中蜂养殖等。

  据悉,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和家庭林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等产业为劳动对象,以高效的劳动、商业化的资本和现代化的技术为生产要素,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农村经济实体,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目前荣昌区家庭农场应具备的条件为: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具有农村户籍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户农村居民;家庭农场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流转农村土地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等。

  家庭农场按照农户自愿申报的原则,各镇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等进行复核。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家庭农场认定后,可以到市场监管局进行注册,以家庭农场这个主体的名义申报农业项目,享受家庭农场有关的政策优惠。(蒋海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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