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清流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 二、用地面积:218.3735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庄前国有林场,西至桐坑村,南至泉南高速,北至桐坑村后山。详见附件2。 四、公示期限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三明市清流县水南街永顺花园综合办公楼,清流县自然资源局4楼土地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0598-5327093(高先生、蒋先生) 附件: 1.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成片开发范围图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土地 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清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建省清流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编制《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编制条件 2020年截至12月底,清流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处置情况均符合要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靠前,符合编制要求。 三、基本情况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地处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临近泉南高速。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18.3735公顷,其中:农用地157.2864公顷(其中:耕地23.3137公顷),建设用地55.3212公顷,未利用地5.7659公顷。 四、必要性 氟新材料产业已成为福建省、三明市和清流县重点发展的产业,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是以氟新材料为主的化工园区,园区的发展壮大对促进清流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主要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主要用途为化工企业用地,面积达到128.5607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的防护绿地、河流水面、公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供水用地、供电用地、排水用地、消防用地、供燃气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89.8128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13%,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 六、合法合规性 经分析,成片开发范围符合清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形。 七、效益评估 经过对该成片开发方案的土地利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的分析,认为其达到了预期效果。 八、征求意见情况 严格履行程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并在成片开发范围涉及的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 九、结论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件2 成片开发位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