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汽枪厂整体搬迁(二期)项目总平布局调整变更批前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 建设项目: 汽枪厂整体搬迁(二期)项目 2. 项目地点: 龙津镇城南工业路18号 3. 变更内容: 施工图局部变更,详见变更前后对比图 4. 公示图纸: 区位图、变更前总平面图、变更后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31日—4月6日 四、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0598-5323058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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