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加快民宿发展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5-15 10:35:00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泰宁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政策制订背景和目的。

民宿以乡村旅游为纽带,带动观光农业、文化创意、娱乐运动、健康理疗、养生养老、租赁合作、信息服务以及农特产品加工营销、商贸餐饮等产业发展的新型产业链经济。加快民宿经济发展,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对于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县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内容

民宿旅游要着力静心泰宁目的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尤其是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我县旅游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体验转变,进一步丰富旅游文化魅力,加快实现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转变。

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本辖区内城乡建设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民宿发展要有主题文化定位,与当地特色产业对接,精心营造乡愁浓郁,特色鲜明的地域风格;民宿的设计、运营和服务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微信、微博或在OTA上进行宣传、营销。

三、主要措施

1对全年民宿旅游接待量完成1万人次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工作经费。

2对当年新建或改造的民宿,建筑风格、房间装饰、环境景观能凸显主题文化的民宿,客房在4-15间范围内且装修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装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则上与历年奖励不重复)。

3在乡镇和古城划定区,评选5-10家当年评审合格及挂牌运营的优秀特色新建民宿,各奖励3万元,连续评选3年(20182020年)。

4对乡镇或村开展民宿主题体验活动的,每场活动招引民宿旅游人数达300500人以上的,给予13万元奖励;对举办大型民宿主题活动的,励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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