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三亚花冠置业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

2020-07-02 22:08:55 来源:吉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责令三亚花冠置业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

  根据吉综执(执法七队)罚决字﹝2020﹞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三亚花冠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抱坡路18号擅自建成两栋房屋,均为一层封顶,钢结构,第一栋占地面积204平方米,建筑面积204平方米;第二栋占地面积1009平方米,建筑面积1009平方米,以上建筑总建筑面积1213平方米。应于2020年5月31日24时前自行拆除完毕,但被处罚人三亚花冠置业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除义务。

  为严肃法律法规,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吉综执(执法七队)罚决字﹝2020﹞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要求被处罚人三亚花冠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 6月5日24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建筑物。如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我局进行强制拆除,特此提醒该违法建筑相关人员务必于2020年6月5日24时前将该建筑物内所有物品搬离完毕,并撤离出该违法建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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