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等规定,《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组织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并拟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现将《方案》在征收区域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征收范围内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9日。 被征收人若认为《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3种形式向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电子邮件形式为扫描件)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形式:意见反馈的电子邮箱:740697430@qq.com 2.邮寄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邮寄地址: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邮编:572000,联系人:吉东振,联系电话:88911261。 3.书面形式:地址: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吉训凯,联系电话:88911262。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