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十二五”林业工作成绩斐然

2020-03-03 03:17:33 来源:曲松县政府新闻网_山南市_西藏 作者:曲松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网消息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曲松县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曲松、生态曲松”要求,以“生态立县”为总体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制定科学措施,千方百计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和造林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富民林业,不断推进绿色发展,为曲松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很好的保障。“十二五”期间,曲松县荣获了自治区湿地保护奖,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曲松下洛国家级湿地公园初审。

造林绿化成效显著。五年来,曲松县共组织实施造林工程118293.9亩。其中:重点区域生态公益建设工程面积15928.9亩,平均保存率99.2%,平均成活率89.44%;拉萨周边防护林工程面积39000亩(人工造林17000亩,封山育林22000亩),平均保存率92%,平均成活率85.8%;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工程面积46550亩,平均保存率92%,平均成活率85.8%;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面积16815亩,平均保存率92%,平均成活率86%。

民生资金及时落实。五年来,曲松县共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85.784万元,每年兑现157.1568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52.83万元(其中:2011兑现年45万元;2012年兑现26.96万元;2013年兑现26.95万元;2014年兑现26.96万元;2015年兑现26.96万元);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183.0284万元。(其中:2010年兑现33.4355万元;2011年兑现63.3293万元;2012年兑现56.3654万元;2013年兑现29.8982万元)。

群众增收致富明显。曲松县始终把绿色发展与农牧民群众增收相结合,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防沙治沙、防护林、经济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等工程时,尽量雇佣当地群众参与林业建设,增加群众现金收入,也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参与林业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五年来曲松县完成投资5575.86万元,为当地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2807.91万元。

后期管护力度不断加强。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为争取实现造一片、成一片、绿一方的目标,曲松县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造林后的管护力度,确保提高造林成活率。近年来,曲松县县委、政府主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21个行政村,安排206名护林员,层层签订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书,制定完善《曲松县重点公益林考核办法》《曲松县护林员奖惩制度》,明确了后期管护工作,并对全县护林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评选优制度,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一棵,不断为曲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很好绿色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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