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委干〔2014〕11号 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办部委,县直局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邵阳市委邵委干〔2014〕31号文件《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通知,市委研究同意: 胡陵、李飞龙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委员、常委(扶贫挂职两年)。 以上两名挂职的同志挂职期满离开隆回后,其挂任职务自行消除,不另行文。 中共隆回县委 责任编辑:lhxzzb |
隆委干〔2014〕11号 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办部委,县直局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邵阳市委邵委干〔2014〕31号文件《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通知,市委研究同意: 胡陵、李飞龙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委员、常委(扶贫挂职两年)。 以上两名挂职的同志挂职期满离开隆回后,其挂任职务自行消除,不另行文。 中共隆回县委 责任编辑:lhx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