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0-03-06 01:28:21 来源:隆回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隆委干〔201411

 

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办部委,县直局级以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邵阳市委邵委干〔201431号文件《关于胡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通知,市委研究同意:

胡陵、李飞龙同志任中共隆回县委委员、常委(扶贫挂职两年)。

以上两名挂职的同志挂职期满离开隆回后,其挂任职务自行消除,不另行文。

 

中共隆回县委

                                 2014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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