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召开

2020-10-30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0月29日,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谭精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小军出席。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税务、医保部门负责人总结回顾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工作情况,表彰了征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了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据了解,参保对象为本县内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可以通过使用“湘税社保”APP,银行代扣代缴、银行智能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会上,谢小军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下达的任务数,抢抓时间、抢抓进度。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村村响”等方式加强宣传。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要狠抓落实,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启动工作,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度医保征缴工作。

  谭精益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参保群众多,关乎参保群众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增进福祉的惠民之举。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要凝心聚力,深入宣传,把政策内容、政府支持、报销办法讲透,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做到规范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要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落地见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会上,谭精益还就我县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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