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0-05-28 08:00:00 来源:双辽市政府 作者:双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编号:2020年—02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辽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4-7211255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