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积极保障生育保险待遇

2020-04-07 08:00:00 来源:网上宿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宿豫区医保局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有效保障了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区医保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受理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生育津贴,后台专人负责系统待遇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成。2019年全区享受职工生育津贴待遇2631人次,发放职工生育津贴1656万元,涉及用人单位343家。(作者:陆小倩 郭锋,审核人:高念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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