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东路桥南侧民房搬迁及绿化建设项目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协议搬迁工作流程(暂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公开选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对协议搬迁项目内的房屋和资产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搬迁项目概况: 1.协议搬迁涉及:住宅约3户。 总建筑面积约370平方米 2.范围:建新村1号、建新村1-1号、苏州市轮船运输公司。(具体以协议搬迁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3.拟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委托内容 1.评估被协议搬迁房屋类似房地产标准价格,按要求评估被协议搬迁房屋在规定时点的价值,出具评估报告,进行复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2.对协议搬迁范围内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评估业务相关的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人员应当持有当年度苏州市城乡和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 2.参加姑苏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四、报名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 评估机构与被协议搬迁范围区域内的被搬迁人及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书面提交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6日15时(工作日) 3.报名科室:管理科(白塔东路6号304室) 逾期报名无效。 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