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中介超市的公告

2021-01-15 08:00:00 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项目审批专区建设,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6号)《关于印发泰州市涉审中介服务超市运行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协调办〔2020〕3号)《关于印发泰州市涉审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协调办〔2020〕23号)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遴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中介超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地点

姜堰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4号大厅项目审批专区。

二、入驻类别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2号),结合我区项目审批实际,拟入驻以下中介事项:

1.环境影响评价类中介机构;

2.安全生产评价类中介机构;

3.工程咨询类中介机构;

4.水土保持类中介机构;

5.工程测绘类中介机构。

三、入驻中介服务机构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依法依规应当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中介服务事项的能力;

4.在泰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技术业务骨干;

5.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6.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我区开展从业活动的情形;

7.鼓励一家同时具备两类以上资质的单位或由一家评价单位牵头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评价单位形成的中介联合体参与报名入驻,以中介联合体名义申请的,需符合《姜堰区涉审中介联合体改革实施方案》(泰姜审改办〔2020〕3号)文件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接受各中介服务机构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中介超市申请表》及一年来服务项目信息。报名地点:姜堰区行政审批局311业务协调科;申请表盖章扫描后发送邮箱:tzjyspj@163.com。联系人:吉鑫、王慧,联系电话:80575558、88108283。

五、机构确定

报名截止后,综合考察确定入驻机构,每类别各2家。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由区中介办、行政审批局、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资质评审,结合上年考核得分及现场电话回访评分,择优确定入驻单位。项目建设方可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不强制性选择入驻实体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

六、其他要求

1.遵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窗口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入驻后采取网上办公模式,入驻方需自备办公电脑;

3.入驻后实行动态管理,除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外,如因服务规范不到位、服务效率不高导致企业群众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区行政审批局有权作出调整;

4.入驻中介机构须参照有关标准,签订服务合同并向区行政审批局缴纳有关运行费用;

5.入驻中介机构须同步申请入驻泰州市涉审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sszjcs.zwfw.taizhou.gov.cn/tzsszj/publicside/main/main.html)和姜堰区多评合一系统(网址:http://47.101.193.77:8080/)开展网上中介服务业务。


附件:1.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中介超市申请表

           2.2020年度涉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信息


泰州市姜堰区涉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实体中介超市申请表.doc

附件2:2020年度涉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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