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稳就业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区人社局进一步放宽“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均可申领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稳岗返还补贴。 为及时将政策惠及全区所有企业,区人社局牵头,通过大数据比对、部门线上联审、网上公示等方式,无须企业提交申请,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全程实现了企业免填表、免跑腿。截至目前,已向2522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100余万元,稳定职工484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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