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日起 椒江这类海鲜禁捕禁售

2022-04-06 14:29:50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杨成龙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浙江在线-椒江新闻网讯(记者 杨成龙)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也陆续开始抱卵产子。为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昨天上午,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万济池农贸市场、华东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地,开展宣传和执法检查,并向水产经营业主发放“保护幼鱼 振兴东海”倡议书,讲解渔业资源保护政策。

  “老板,你看这些梭子蟹,是属于幼蟹,从今天开始到9月16日,都是不能售卖的。”在万济池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一海鲜摊上疑似有幼蟹售卖,于是现场“抓”出称重,发现均是属于70克以下的幼蟹,经称重后共5斤7两,随后,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扣押。最后,执法人员来到码头,将查获的幼蟹进行放生。

  据了解,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是抱卵梭子蟹产子、幼蟹成长的黄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一条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在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海域,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抱卵梭子亲蟹和幼蟹,如有误捕须立即放生。

  椒江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现在这段时间是蟹类重点繁殖时期,也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增加近海捕捞资源的有利时期,这个时间段必须严格禁捕抱卵梭子亲蟹及幼蟹。”执法人员还表示禁捕禁售期间,若有渔船误捕抱卵梭子亲蟹和幼蟹,请予以放生,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禁捕禁售期间,我区渔政部门也将加大海上执法检查力度,打击非法捕捞抱卵梭子亲蟹和幼蟹行为,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水产活鲜销售摊位等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禁捕捞、收购、销售抱卵梭子亲蟹和幼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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