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花生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种植历史 昌图县的傅家花生种植历史悠久。据地方志记载,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傅家屯傅姓农家将落花生由山东济南带至傅家,并在沙土地上种植。清朝末年,以傅家、古榆、长发一带为中心,就有一些居民零星种植花生,但由于20世纪上半叶中国东北地区始终处于战乱之中,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几乎停滞不前,甚至处于倒退状态,花生生产的发展也无从谈起。 .计划经济指令性生产计划的影响,辽北农村大田播种仍以大苞米为主,但一些头脑灵活的农民开始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田和开荒地里小规模地种植花生,尽管那时花生年种植面积不足2万亩,但农民直接拿它到集市零售换钱,迈出了傅家花生生产从小农经济到商品经济的第一步。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地农民葛金月从外地引进了第一套花生筛选设备,从粗加工起步捞到了花生产业的第一桶金。1998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农产品市场的放开,傅家花生生产开始向产业化、标准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傅家花生平均亩产已经达到了300公斤。傅家镇成为东北地区最重要的花生集散地之一。 品质特点 傅家花生最有名的品种是傅家白和傅家红。2007年夏,中国沈阳生态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对辽宁、山东、河南等10个花生产地的白沙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傅家白、傅家红砷、铬、黄曲霉毒素B1等均未检出,铅、镉、汞等有害物质含量远远低于规定指标,达到了绿色食品(-)标准。 种植环境 傅家镇位于北纬42°23′-43°29′,正处于国际学术界公认的花生生产“黄金带”(北纬40°-45°的狭长地带)上。北方特殊的寒冷气候不适于黄曲霉毒素及其他病虫害生长和繁殖,最大程度地确保了傅家花生产品的质量优势。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傅家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傅家花生”地域保护范围的函》(昌政函〔2007〕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昌图县傅家镇远大村、大地村、友好村、白家窝堡村、五丰村、友爱村、张家窝堡村、长山村、唐家围子村、傅家村、太民村、邱家屯村,傅家林场宝龙分场、山河分场、种子林分场、朱家村、老曲家店村、郭家平房村,以及三江口镇刘塘房村、海丰村,古榆树镇劳动村、榆树村现辖行政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