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5-10 08:00:00 来源:集安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集政办发〔2019〕5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集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集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抓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期目标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逐步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大幅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有机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实施项目:升级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到2019年底完成10个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

  具体措施: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现有房屋等方式,加快解决设施不足问题。对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住建局、卫健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实施项目: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到2020年实现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占老人比例达到5%以上。

  具体措施:成立集安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政府保障、补助对象及服务项目。(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教育局、编办、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实施项目:优先发展医养结合设施,到2020年底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开展社区医养结合示范联盟体试点,到2020年建设医养结合示范联盟体3个。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具体措施: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推进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合作关系。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开辟康复专区、配备康复设备。(卫健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实施项目:启动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整合改造计划。持续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项目,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覆盖率达到90%,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达到60%以上。开展边境村互助养老试点,到2020年建设边境村互助托养所100个。

  具体措施:对床位利用率偏低、服务水平不高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整合,组建区域性福利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探索农村互助养老,以更加灵活的形式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实施项目: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到2020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实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具体措施: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纳入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内容。加强各级老年体育协会和多种类型的老年体育组织建设。(文广旅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实施项目: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70%以上。扶持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到2020年实现注册登记社会组织达17个以上。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评选活动,打造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品牌。

  具体措施: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企业,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健全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实施项目: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平台和养老服务热线建设应用。

  具体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录入平台系统,整合老年人需求和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局、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实施项目:建立人才引入机制,每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养老护理员42人。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到2020年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志愿者达到170人以上。

  具体措施:依托相关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提供教学资源及服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开展家庭照护人员培训,提升家庭照顾能力。加强志愿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义工、健康低龄老年人等的作用。(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九)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实施项目:立足优势,建设1个接收接待面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项目或产业。

  具体措施:立足集安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大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努力将我市打造为集生态观光、长寿养生、休闲度假、康体疗养、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旅居养老基地。(文广旅局、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负责)

  (十)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管

  实施目标: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具体措施:向社会公示养老服务相关主体行政处罚等信息;明确政府养老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对侵害居家老年人权益的查处力度等。(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立集安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各乡镇(街)、各单位要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督查室将适时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全市通报。

  (二)规划引领,加大投入。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土地利用规划。保障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共建局面。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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