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经通化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胡宗庆同志为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海峰同志为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郑伟峰同志为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吴思志同志的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谭 钊同志的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徐发有同志的通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通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