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全面恢复窗口行政事项服务 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2020-03-26 08:00:00 来源:重庆万州区政府门户网 作者:万州时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 周志华 通讯员 冯劲博)为扎实做好复工复产的服务工作,深入落实民生警务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简化公安审批程序,最大限度为企业及员工提供便利,3月24日,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全面恢复行政事项服务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即日起,全面恢复窗口行政服务事项工作。

《公告》称,区公安局所有窗口单位全面恢复公安行政服务事项审批办理工作。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密窗口安全防控。

《公告》称,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人员和群众请佩戴好口罩,带上身份证原件和所需资料,在窗口大厅入口处排队进行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无异常后有序进入窗口大厅办理业务。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保持安全距离1.5米,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减少逗留时间。有发热、咳嗽、感冒症状者,以及不佩戴口罩、无关陪同人员,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同时,《公告》还倡导“不见面、无接触”业务办理方式。

《公告》指出,疫情防控期间,继续鼓励倡导“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无接触方式办理业务。继续依托“渝快办”“平安重庆”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出入境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全面普及网上服务,进一步强化“网上办”“自助办”“电话办”“延期办”“预约办”“急事特办”等“六办”服务举措,加大咨询答复、政策解释等力度,提高网上办件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目前疫情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并未完全结束。希望大家不要放松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是急需事项尽量放到疫情全面结束后办理。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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