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六一: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 省级文明个体户

2020-05-13 14:17:09 来源: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樊六一(1936~2005)富平县杜村镇连城村人。中共党员。

  1956年,樊六一从富平师范毕业后,积极响应组织号召,自愿到陕北老区绥德县第一中学任教,并担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校团委书记。期间,他带领一中师生,在教学实践中创办气象站、水文观测站、天文观测台,绘制了当地地形地貌图。由于工作积极,业绩突出,1960年6月在全国文教群英会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优秀团干部;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全国先进儿童工作者。他的先进事迹曾在《榆林日报》、《陕西日报》、《光明日报》等报纸进行专题报道。

  1962年8月,樊六一回富平工作,先后在都村中学、迤山中学、曹村中学任共青团校团委书记。后又在曹村乡、东上官乡任教育专干。1975年后,先后在底店乡、老庙乡、白庙乡任党委文书、组织宣传干事、司法员等职,1992年退休。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后,退休在家的樊六一深受鼓舞。“退而不休拼命干,多为社会做贡献”成为他晚年生活的座右铭。1993年3月,樊六一勇挑重担,担任南关居委会书记和县双退办基层组南关区联络员等职。为做好居委会工作,他亲自对500多户居民进行了家访,做到底子清,情况熟。其中有位年过六旬的居民殷秀兰,无儿无女,孤苦一人,以乞讨度日;另一位七旬居民张老婆,老年丧子,儿媳改嫁,婆孙以借债为生。樊六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向镇政府、县民政局反映两户特困情况,使两位老人分别得到180元的社会救济。此外,他还将600余元退休安家费和一年的全国劳模荣誉津贴960元全部无偿捐给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失学儿童。

  1994年,他重操祖业——“樊家羊肉馆”。在经营中,他始终遵循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和“三不卖”(即不卖病羊肉、不卖死羊肉、不挂羊头卖狗肉)原则,顾客络绎不绝,生意红红火火。同时,他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但积极带头交纳爱国税,而且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累计三千多元。

  1992年至1998年,樊六一先后被中共杜村镇党委连年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县人劳局和县老龄委连年评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被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精神文明办公室、陕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三家评为“省级文明个体户”。《全国劳模卖油茶》的新闻和照片,均被《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渭南报》刊登报道,樊六一所经营的樊家羊肉油茶被载入《全国民间小吃世家》,他也被载入《中国民间名人录》。

  2005年4月8日,樊六一病逝,终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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