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破坏垃圾桶!富宁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21-01-28 16:30:48 来源:富宁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道德是底线

法律是红线

道德素质低下

法律意识淡薄

终究害人害己

文网讯 近日,富宁县公安局归朝派出所查处一起恶意损坏街头垃圾桶案,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21日,富宁县公安局归朝派出所接到归朝镇“爱卫办”工作人员报警称:归朝镇多味园饭店后门国道323线边上装的一个垃圾桶被人破坏,要求调查处理。

接警后,民警对该案开展调查走访。经查,发现归朝镇名叫黄某祥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传唤其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调查。经询问,黄某祥称,事发当晚与朋友在一家KTV喝酒,回家途经多味园饭店后门国道323线时,用脚踹倒路旁安置的垃圾桶以泄私愤。

黄某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祥已被富宁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富宁警方)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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