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砚山县于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对部分农户2017年后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漏的信息进行了变更登记、对部分权证遗失毁损的农户重新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部分农户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没有交回原颁发的权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砚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严天和等4755户农户2017年以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注销,并宣布作废。 附件:砚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公告注销清单 特此公告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