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1-02-01 08:00:00 来源:泰顺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泰安委〔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温安委〔2021〕1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委办传〔2020〕36号)等文件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底线,压实责任。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全县气候环境总体偏差,寒潮雨雾频发,气温起伏较大,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停工不规范、超负荷超强度赶工,造成安全风险集聚叠加,事故险情易发多发。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层层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各级党政一把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照《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等要求,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重点时段风险研判、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整治,确保全链条、全环节安全,继续执行烟花爆竹限燃限放措施,严厉打击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做好“春运”应急保障,及时疏散滞留旅客,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抓好“两客一危”运输安全整治,严格治理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行为,加强对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连续长陡下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水上无证休闲船艇整治,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薄弱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寻访宣传。强化群众性活动人员管控,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旅游新业态等隐患排查,严格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深化建筑施工高坠事故和地面塌陷安全专项整治,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等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城市地下空间作业区间沿线或周边环境安全监测情况、施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情况。

  三、加强值守,应急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零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要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森林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要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故,有关领导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要确保各类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设备进入战备状态,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附件:县领导2021年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附件.docx


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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