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历史沿革

2019-10-23 16:55:4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魏晓倩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蔡甸区前身为汉阳县。

  商末周初,先隶南国,后属郧国。

  春秋战国时期,隶属楚国。

  秦统一中原时,属南郡。

  西汉时,北部属安陆县,南部滨长江一带属沙羡县,同属江夏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置沌阳县。建安初年,复为安陆县。

  三国时,魏、吴分据江夏郡,置石阳县(又名石梵)、沙羡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改石阳为曲阳;惠帝永兴二年(305年),改曲阳为曲陵,复置沌阳县。

  南北朝时属郢州江夏郡、司州汉阳郡,置沌阳、滠阳县(后废)。

  隋属沔阳郡,置沌阳、汉津县。大业二年(606年),因汉津县位于汉水北岸,依“山北为阴,水北为阳”的旧例,改名为汉阳县。

  唐先后隶沔州汉阳郡、鄂州江夏郡。

  五代十国时,先后属吴和南唐,仍隶鄂州,为汉阳军(领汉阳、汉川)治所。

  宋初,属荆湖北路汉阳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2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汉阳府,县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恢复汉阳府。

  清康熙三年(1664年),湖北、湖南两省分治,汉阳府隶属湖北布政使司,仍辖汉阳、汉川两县。雍正七年(1729年),湖北布政使司将德安府孝感县和黄州府黄陂县划为汉阳府的辖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又将安陆府沔阳州列入汉阳府管辖,从此汉阳县成为附郭首县。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准汉阳、汉口分治(阳夏分治),汉口镇及周围数乡从汉阳县分出,另立夏口厅,同属汉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改夏口厅为夏口县,废汉阳府,汉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民国十年(1926年)秋,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新设的汉口市。次年1月,国民政府迁至武汉,置京兆区,辖夏口、武昌、汉阳城区,同年8月废京兆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汉阳城区划归该市,所属乡、区仍隶属汉阳县。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蒲圻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以后,改属第一和第三督察区。1945)8月,抗战胜利,国民政府恢复汉阳县政权,仍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7日,汉阳解放,隶属沔阳专署。

  1950年8月26日,汉阳县人民政府从原汉阳城区显正街迁至蔡甸。1951年改属孝感专署。1959年汉阳随同整个孝感专署划归武汉市领导,次年恢复原体制,汉阳县仍属孝感专署。1975年汉阳县从孝感专署中分出,划归武汉市领导,为武汉市4个郊县之一。1992年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其行政区域不变,区治设蔡甸街。(魏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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