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5-08-05 10:10:00 来源:沙依巴克区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我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和《沙依巴克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沙政办发〔2014〕65号)的规定,区政府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纠正交叉执法、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现象,进一步促使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三)是否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是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节、幅度进行审批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说明;

(五)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按规定予以报送;

(六)是否对本部门上一年度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评估。

三、工作安排

(一)部门自查。各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收集准备好有关材料,并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的自查总结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615室),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行使规则的部门,连同标准和规则一并报送。

(二)检查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区政府法制办将对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查资料、审案卷的方式进行。

(三)反馈整改阶段。检查结束后,区政府法制办将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进行反馈,各部门应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区政府法制办。年度绩效考核(依法行政)中,区政府法制办将采取现场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届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对区(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以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具体时间、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

市、区两级检查结果均计入各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成绩,相应部分不再重复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细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内容适当。在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及裁量行为的基础上,建立自由裁量权标准更新、公示、实施、监督等长效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联系电话:613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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