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会堂:自治区“十大建筑”之一 入选“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

2020-06-18 14:41:22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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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民会堂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小康网 新疆人民会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始建于1984年,198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30周年之际竣工投入使用,是当时自治区“十大建筑”之一,在亚洲和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建筑面积34000多平方米,集会议、演出、餐饮、住宿为一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会堂是一座民族、地方、现代色彩兼具的大型建筑。前厅镶嵌着目前我国最大的一幅巨型大理石壁画──《天山之春》。礼堂中的自动可变舞台,是我国目前最长的大舞台(通长32米)。正厅三层,设有3160个带小桌的观众席位,并备有8种语言的“译意风”装置,侧厅亦为三层,分圆桌会议厅、多功能厅和13个地、州会议厅。正、侧厅有联廊相接。整个建筑,浑然一体,雄伟壮观。

整体建筑设计体现了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结合,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形象,被誉为是新疆对外形象的代表之一,她已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治、经济、外事、文化活动的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她的唯一性使她起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新疆人民会堂楼顶上悬挂的国徽又标志着她特殊的政治地位,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新疆各族人大代表重要议事场所。

  2016年9月入选“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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