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西拓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8-08-30 23:17:00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88月中旬,受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西拓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西拓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的名称及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工业园西拓园区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北至乌奎北联络线,南至城北主干道,西至规划天津北路,东至文光路,规划总面积为14.07km2

  3.功能定位:立足高新区北区工业园,策动乌昌石城市群产业升级示范区的区域型新兴产业研制基地;引领全疆新型工业化发展创新的国家级创新型特色园区;推进乌鲁木齐国际化城市战略的生产力服务中心。

  4.产业发展方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产业高地、西部自主创新示范区、全疆开放合作平台;具体主要有先进制造业、文化创意业、高新技术业、科技研发业、商务办公业、电子信息业、生物医药业。

  5.基础设施规划

  水源规划:规划由甘泉堡扬水工程作为水源;绿化与道路浇洒用水,利用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供给。

  排水规划:乌奎北联络线以南区域污水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以北区域污水排入北侧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生水用于下游区域绿化用水。

  热源规划:规划在园区内结合区域东侧现状和融热力,新建2座燃气锅炉房为基地供热,分别位于乐清街与湖州路交叉口西北侧和青藤路与翠藤路交叉口西北侧,共同为基地供热。另共规划47座热交换站。

  垃圾转运站:园区内共设置公共厕所11处,设置垃圾中转站1处,综合配建垃圾转运站5处,环卫工人休息处6处。

  环卫设施规划:生活垃圾规划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人:王婷

  联系电话:0991-667662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冬融街481

  邮政编码:830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人:李俊荷

  联系电话:0991-6366256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环园路739

  邮政编码:83001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我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环保部门。

  (2)环保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报告书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我单位。

  (3)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人员等进行调查。

  (4)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5)环保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018829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