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巫山县东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23-57689092(行政服务大厅)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4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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