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4-28 08:00:00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作者:海沧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区民政局印发《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的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发布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经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在区政府网站、海沧区民政局公众号、海沧社会组织公众号发布。

  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