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6年8月,海沧区建设局与财政局出台的《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修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区教育局据之修订印发《学校修缮等小额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现《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修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有效期三年已到期,同时市、区出台了新的政策,原有的管理办法也需随之进行调整。 二、工作目标 为规范和加强海沧区学校修缮等小额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制定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市海沧区财政性小额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区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业主确定机制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7个方面内容,对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年度预算、施工图设计、造价与招标、 合同履约与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和档案管理等具体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的奖惩办法。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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