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厦门鼓楼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03202012003),确定该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土地征收面积约4017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通告发布后,我区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通告张贴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通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03202012003)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