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核减选调计划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减选调计划 因乡镇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不足,根据《韶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的要求,核减乡镇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计划数3个。 二、笔试 (一)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时间:6月29日8:30—11:00 2、笔试地点:韶山市图书馆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3、笔试考场规则 (1)考试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2)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2B铅笔、橡皮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文具,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2B铅笔、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附件:韶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人员名单
韶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韶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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