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首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及收费标准意见听取会的公告

2019-11-08 08:47:48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5号令)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吉首市发改局拟于2019年11月17日上午召开吉首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及收费标准意见听取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听会代表构成方式

1、本次意见听取会参加人拟定28名。其中:(1)消费者代表12名(居民代表8名,经营商户代表4名);(2)相关单位代表16人(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有关政府部门代表10名)。

2、代表产生方式:消费者代表通过网站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者人数不足12名时,余下的消费者代表委托街道社区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等参加代表,由市发改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吉首区城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取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事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2、了解有关吉首城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情况。

三、报名方式及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意见听取会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可在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吉首市发改局办公室报名;有意采访报道本次会议的新闻媒体可在2019年11月13日前,持有效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吉首市发改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后丽 ,联系电话:8521129 )。

 

            特此公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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