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证限额调整:100万元以下或500平方米以下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2021-01-21 08:00:00 来源:长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长武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自2021年1月20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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