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政办发〔2020〕30号关于印发《乾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09-24 08:00:00 来源:乾县人民政府 作者: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乾政办发〔2020〕30号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乾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乾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乾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陕政发〔2019〕11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二)工作要求

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全县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和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准则

(一)概念定义

本意见所称联合抽查,是指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各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一单两库”为基础,统筹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依法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由多个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检查,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二)工作职责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税务、统计等部门要主动发起联合抽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联合抽查,提高联合抽查覆盖面。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依法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2.坚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建立随机抽查“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工作平台,完善抽查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3.坚持统筹领导、协同推进。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保障顺利推进。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积极推动平台共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管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统一省级监管平台应用

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逐步有序推进,要统一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县级各部门已建立的双随机抽查平台,要主动与省市级平台整合融合,形成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共用、信息共享、数据互换、结果互认,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管实效。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建立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称“一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在省级平台录入清单信息。对行政检查事项中不适用随机抽查的,要逐一说明原因。2020年10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并衔接做好日常动态调整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汇总全县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形成建立我县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于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并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统筹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各层级、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生成、谁维护”的原则,做好“两库”的动态管理。2020年10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按程序和归口,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并衔接做好日常动态调整工作。

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产品、项目、行为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本部门、本领域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汇总和统筹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实时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标注。各有关部门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管理,并由各有关部门在省级平台中分级建立;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由县级部门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管理。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抽查,科学建立专家名录库,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部门、本领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指引。工作细则要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环节。工作指引要根据各抽查事项特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

(四)科学统筹组织联合抽查

县政府将根据我县市场监管需要,以各有关部门确定的清单为依据,统筹制订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牵头发起、参与部门,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层级、多区域、多部门的抽查事项,采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科学制订本部门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的范围、数量和计划安排,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县市场监管部门,并同时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和县级平台向社会公示。

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调整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并公示。

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执法扰民,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抽查规范化水平。

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以下称名单),组织协调检查日程安排、工作进度、检查方式等事宜。

检查部门在收到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综合考虑我县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专业要求、保障水平等情况,可选择本部门内、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等方式,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牵头部门在省级平台随机选派的第一位检查人员原则上为本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组检查日期、检查路线等。对联合抽查事项,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检查。需要请专家参与的,可从专家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专家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重新选派。

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要运用电子化手段随机摇号抽取,做到全程留痕,实现抽取和选派过程公平、公正。

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执法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归档保存。采取实地核查的,要请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检查情况签字或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全县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将省级平台的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信用咸阳网站,向社会公示。

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交由职责对应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信用咸阳网站接收其他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纳入本部门市场监管工作中,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六)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对特殊重点领域,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和省市人民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立即实施专项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乾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并建立乾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推动“一单两库”和监管工作平台应用管理,统筹组织联合抽查,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府将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有关工作。

(二)强化工作实效

县政府将我县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统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人员、设备、车辆等保障,加强督查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其法定管理职责并未取消,仍然承担指导、监管职能和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和督促。

县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与县信息办协同做好省级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信用咸阳网站衔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我县有关部门业务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主管行业系统业务培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业务培训等。

鼓励支持全县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健全完善联合抽查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严格落实责任

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各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限,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3.随机抽查检查表

4.乾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








附件4

乾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苟晓瑜    副县长

副组长:王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卜拴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马登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威    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站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科科长

淮晓轩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  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航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付  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雅珺    县商务局副局长

白文阁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  远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朝阳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晨光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俱嫦阳    县统计局副局长

董  伟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严铁钢    县政府信息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登云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分工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成员单位设工作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印发

信息编辑:[刘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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