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我局系统数据筛选,以下纳税人(详见附件名单)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在我局办理过发票代开、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现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普惠性减免税(费)退税(费)政策。 经核查,名单中纳税人至今仍未前来办理退税(费)手续,请您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银行卡到安福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智慧安福中心一楼)、第二税务分局、平都税务分局、枫田税务分局、洲湖税务分局、严田税务分局、税源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办理减免税(费)退税(费)业务。若您没空亲自前来,可通过电话方式将您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提供给下列部门,由我局直接为您办理减免税(费)退税(费)业务。 第一税务分局(智慧安福中心)办公电话:0796-7621971; 第二税务分局办公电话:0796-7622635; 平都税务分局办公电话:0796-7624505; 枫田税务分局办公电话:0796-7388093; 洲湖税务分局办公电话:0796-7618115; 严田税务分局办公电话:0796-7368105; 税源管理股办公电话:0796-7620278; 税收风险管理股办公电话:0796-7623106。 国家税务总局安福县税务局 2019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