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福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评审结果的公示 - 安福县人民政府网

2019-07-18 08:00:00 来源:安福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电字2019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安福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安福县水利局委托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安福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

  2019717日,安福县水利局邀请安福县发改委、环保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特邀专家及小水电协会代表,共同组织召开了《安福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审查会,并按照“退出类、整改类、保留类”的整改原则,经会议认真研讨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现公示如下:

  同意全县纳入小水电清理整改水电站共120座,其中:退出类2座、整改类118座、保留类0座。各整改电站必须按要求补充相关手续,未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手续的电站,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退出处理。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一、退出类(2座)

  卧龙潭电站、杮木二级电站

  二、整改类(118座)

  1.整改经济类(107座)

  大观电站、汤家电站、月里电站、月里三级电站、洲里电站、里家电站、九龙二级电站、社上电站、岩头陂电站、西江头电站、海华一级电站、海华二级电站、安福渠电站、安平电站、洋田电站、观山电站、西垅电站、竹山前电站、留家石电站、杮木电站、下正岗电站、天马一级电站、天马二级电站、九龙一级电站、曾家电站、西加山电站、姚家天电站、九龙三级电站、大江边电站、仙人潭电站、坪江电站、芦台电站、南山电站、螺形山电站、湘源上垅电站、和平电站、河家二级电站、松江山电站、文家坊电站、湘吉湾电站、河家电站、杨家岭电站、上安电站、典坑一级电站、典坑二级电站、下老电站、黄竹坑电站、黄竹坑二级电站、地界电站、鹿角垅电站、鹿角垅二级电站、奉源电站、裕源电站、文家电站、月家电站、楼下电站、清江电站、车田电站、北渠电站、石丰电站、高峰电站、瓦溪电站、武源电站、密江一级电站、密江二级电站、密江三级电站、武功山第一电站、西岭一级电站、南湾电站、梅垅电站、上坑冲电站、中滩电站、三龙一级电站、三龙二级电站、三龙三级电站、大水坑电站、三龙四级电站、三龙五级电站、章庄电站、玉洲电站、塘溪电站、洋角滩电站、东谷电站、龙云电站、大水坑一电站、长岭电站、仓前电站、谭里电站、严台电站、双田电站、黄田电站、菏溪电站、龙口一级电站、磨下电站、陈山电站、垅下电站、官田电站、寄岭电站、江安电站、富潭电站、狮子垅电站、水口电站、欧田二级电站、柘田电站、北山电站、谷口电站、伏陂电站。

  2.整改不经济类(11座)

  龙山口电站、芝榭电站、龙口二级电站、东坑电站、西岭二级电站、花田电站、江北电站、店背电站、金牛山电站、枫江电站、高芦山电站。

  三、保留类(0座)

  请持不同意见的单位或电站法人在三天内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安福县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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