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任务、“十三五”时期的战略规划目标、任务,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按照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上下协调的基本原则,落实上级追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安国市中药都发展建设。 现将成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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