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1-28 14:02:00 来源:安新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安政办〔2019〕27号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
(秋季)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雄安新区植树造林工作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秋季植树造林任务。根据《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要求
     今年秋季植树造林任务约4.3万亩。其中大溵古淀植树造林项目花海公园建设约2.3万亩;生态林建设约2万亩。主要涉及约1.8万亩的寨里乡西马村、北头村、小营村、增庄村,龙化乡南龙化、齐王庄、西良淀、北龙化、南佛堂、北佛堂、大教台、孟仲峰,刘李庄镇东白庄南队、北队的环新区生态林建设;约0.2万亩的大王镇南六村旅游东路两侧道路廊道生态林建设。环新区绿化带在新区与周边区域之间建设,宽度不低于500米,按照新区内外共建的原则,建设内外联通、层次丰富的生态林带,发挥环新区绿化带的防护和风向引导功能。旅游东路道路两侧按照单侧约200米宽度建设,形成以防护隔离、降尘纳污为主要功能的绿化空间,呈现连绿成网的道路景观视觉通廊。

二、方法步骤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新区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单独立项”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新区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适时召开全县造林动员大会,有关乡镇召开党委会,有关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层层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区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
     (一)准备阶段(6月21 日—10月9日)
1.根据各地块建设模式,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办理立项手续(7月24日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工作,按程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8月31日前)。
2.完成用地边线测量和地上附着物评估(8月20日前)。组织完成造林用地测绘报告,各有关乡镇负责完成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土地使用等协议工作(8月31日前)。完成临时骨灰堂建设并投入使用(9月15日前)。完成坟墓迁移并交付造林用地(10月5日前)。
3.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按要求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做好施工前准备(10月9日前)。
     (二)实施阶段(10月10日—12 月31 日)
继续做好数字雄安建设管理平台、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安全文明施工、森林大数据管理系统等应用。
1.施工准备和造林地块整理(10 月10日—10 月15日)。施工单位进场并开展施工前准备,同步开展土地清表、用地红线浇桩、土地平整等工作,具备植树造林施工场地条件。
2.灌溉工程及树木栽植(10月16日—12月31日)。根据施工图设计,适时开展灌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雄安新区植树造林技术手册》作业,提高苗木栽植成活率,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0年5月)
栽植任务完成后,对照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造林绿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按程序开展核查、验收工作。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2019 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总投资估算约7.2 亿元。其中总建设费用约3.2 亿元,主要包括环新区生态林建设费用约2.7亿元(每亩1.5万元)、廊道生态林建设费用约0.5亿元(每亩2.5万元);总用地费用约4亿元(按10年计算),均由新区财政负担,最终费用以实际测绘、评估结果为准。
大溵古淀花海公园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思路,抓好组织实施,相关费用按新区要求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秋季植树造林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丁阳任组长,副县长张立锦任副组长,征迁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改革发展局、信访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养路工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政法委、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县秋季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秋季植树工作。按照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协调调度方式,整体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王立新兼任,负责秋季植树造林的日常具体工作事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责任分工
1.与新区协调沟通组织完成秋季植树造林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及办公室等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改革发展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2.与新区协调沟通确定第三方测绘、评估公司,签订协议。组织开展造林用地勘测定界、地上附着物登统造册、固证、留存影像等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3.与新区协调沟通做好临时骨灰堂建设及迁坟等工作。(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4.协调可研、设计,造林施工企业等、各有关乡镇、单位做好秋季造林各项工作对接,推进造林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5.加强与造林施工企业沟通协调,做好造林劳务用工派遣工作。(牵头单位:政通人力资源公司;责任单位: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6.做好预防犯罪、应急事件处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造林用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制环境,保持社会稳定,保证秋季造林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政法委;配合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7.协调新区落实秋季植树造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预算评审等。(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8.与新区协调沟通做好秋季植树造林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工作。(牵头单位:审计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9.保证苗木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牵头单位:征迁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养路工区)
10.对造林地块进行严格管控。(牵头单位:征迁办;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王镇、刘李庄镇、寨里乡、龙化乡)
县直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加强与生态公司对接、借鉴公司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强与省、保定市相关林业专业机构对接,成立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对全县造林绿化的监督指导,确保扎实有序推进造林工作;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强化合同履约、工程质量、管护质量等多层面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目标任务。
     (四)优化相关政策。
      一是改进工程付款方式,由之前的“全部栽植完成后支付40%、每年养护完成支付20%、养护3年后全部付清”调整为“合同签订后十天内预付20%、全部栽植完成后支付20%、每年养护完成支付20%、养护3年后全部付清”,减轻参建单位资金压力。二是调整施工招标评标基准价,通过抽签确定1%或2%或3%作为下浮点数,避免围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附件:1.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雄安新区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区域布置图
3.雄安新区植树造林项目(秋季)重点工作实施区域布置图
 
 
 
 
 
 
 
 
 
 
附件1
 
安新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 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立锦 副县长
成 员:杨  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喜泉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立新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王开会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义坤 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田海战  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国良  改革发展局党组书记
王  艳  改革发展局局长
朱海军  行政审批局局长
魏宏革  交通局局长
田爱民 财政局局长
杜春楼 民政局局长
解进军  信访局局长
李洪坡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窦志恒 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忠  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韩晓英  养路工区主任
王会发  征迁办主任
李爱军 大王镇党委书记
陈满成  刘李庄镇党委书记
梁旭东 寨里乡党委书记
陈朝晖 龙化乡党委书记
张宝来 大王镇镇长
凌光辉 刘李庄镇镇长
刘诗兰  寨里乡乡长
刘贤栋  龙化乡乡长
崔艳斌  政通人力资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立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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