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水质状况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
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厅及新区生态局要求,2020年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对辖区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常规监测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监测情况 2020年每季度分别对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我县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为安新县中心城区地表水厂(安新县中洲水业有限公司)进水口设置1个监测点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 1 的基本项目(23 项,化学需氧量除外)、 表 2 的补充项目(5 项)和表 3 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共 61 项。 (三)监测方法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均使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的国标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 (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的要求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表 1 的基本项目共20项(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单独评价。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和表2、表3标准限值。 三、评价结果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安新县中心城区地表水厂进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Ⅱ类标准和表2标准,达标率为100%。 (详见附表)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0年安新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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