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我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和廊坊市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将85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和52项行政处罚事项通过授权委托、初审转报、延伸受理等形式下放到乡镇和街道一级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事项下放涉及25个部门,分别是: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残联、行政审批局、税务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文广旅局、民宗局、商务局、红十字会、供销社。具体事项见附件。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