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改革事权下放的公告

2020-05-15 09:00:58 来源:霸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发布时间20200515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我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和廊坊市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将85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和52项行政处罚事项通过授权委托、初审转报、延伸受理等形式下放到乡镇和街道一级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事项下放涉及25个部门,分别是: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残联、行政审批局、税务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装部、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文广旅局、民宗局、商务局、红十字会、供销社。具体事项见附件。

附件 :1《霸州市下放乡镇(区、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霸州市下放乡镇(区、办)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霸州市下放乡镇(区、办)行政处罚权限清单》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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