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03-14 11:50:00 来源: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2、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3、取消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上级下放的职责

1、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的许可职责。

2、护士变更执业注册许可的职责。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职责。

4、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核发职责。

5、根据上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将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融合。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四)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医学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育审批工作;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交流合作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

(十五)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戴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行政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稳定、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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