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7-15 12:10:00 来源: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化解商品房库存,扩大住房消费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秦政发[2015]13号)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房屋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征收定率由3%调整为1%。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全面梳理清理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税收政策,对省、市级层面有自主权的,除政策明确规定外,一律按下限收取。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机构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

子女购房可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京津冀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实行互认互贷。加强住房公积金与有关银行开展融资支持,充分满足个人购房贷款公积金使用需求。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

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实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定额补贴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售出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照企业自愿确定优惠房源,并进行公示。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城市区优惠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200元/平方米优惠。同时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购买特定优惠房源中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应缴纳契税进行全额补贴;购买商业、办公、公寓用房、144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应缴纳契税的50%进行补贴。享受购买商品房补贴应持规定期间内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缴纳契税完税证明,按相关程序申报。

四、积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农业银行专门为本市农民推出 “农民安家贷”业务。对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提供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针对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对购房农民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准入评分标准。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85折优惠。其他银行按照上级银行部署积极推进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市农村户籍人口到城市区(城镇)购房落户,在原户口所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五、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将棚户区改造与推动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把城中村、城郊村及易地搬迁进入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给予资金补助、税费减免和开发性金融政策支持。同步推进村民转为市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土地依法征为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四个转变”。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六、积极培育商品房租赁市场

全面落实好国家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相关支持政策,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引导企业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十三五”规划,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依据计容面积等详细规划指标实行按楼面地价出让住宅、商服用地。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换,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及时换发相关证照,并行办理有关手续。

引导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八、强化房地产市场服务与监管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监测,物价、房产等部门要建立价格监测监控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对于借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网签及资金监管机制。

大力开展城市暨房地产市场推介活动,强化城市和房地产项目宣传,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

本意见中所指城市区包括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县、区、北戴河新区要依据本意见制定相关政策。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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