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四届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小平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兴春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骆亚洲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陆凯坤同志不再担任区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黄建彬同志不再担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商汝刚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戴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高 爽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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