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博斯腾湖管理处莲花闸管理点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决定的公示

2020-01-02 16:10:16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博斯腾湖管理处莲花闸管理点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

电话:0996-6622750

通讯地址:巴州博湖县环境保护局,邮编:841400

一、项目名称:博斯腾湖管理处莲花闸管理点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新疆博湖县莲海世界景区西侧500m处。

三、建设单位: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博斯腾湖管理处。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巴州鑫浩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25m2,总建筑面积180.01m2。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理站用房。本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11.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8%。本项目预计2020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洒水降尘,防止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并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2)水环境—项目施工期间建设防渗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排放至莲海世界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3)声环境—项目采取禁止夜间施工,需特殊防护的敏感点增加防噪声屏障。(4)固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当按照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生态环境—采取保存表层土用于绿化覆土、边坡防护、施工营地设置于建设用地内、施工营地地面硬化、裸地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油烟废气经家用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2)水环境—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排放至莲海世界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3)声环境—区域噪声值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同时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针对可回收利用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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