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0-01-10 12:00:58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19年12月份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销售店,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销售的料酒(生产厂家为乌鲁木齐米东区阿婆香酱醋厂)进行监督抽检,2019年1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9 年12月6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进行了检查,该店内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阿婆香酱醋厂生产的料酒,该店有料酒进货票据,共进货6瓶,前期食品抽样用去3瓶,剩余3瓶已全部售出。依法向该食品经营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问题料酒销售。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经现场检查、調查、排查,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有料酒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单,共进货6瓶,前期食品抽样用去3瓶,剩余3瓶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该料酒不合格原因为生产厂家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阿婆香酱醋厂的原因。截至目前我局暂未发现消费者食用此产品出现的不良反应。

整改措施: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问题料酒销售。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于2019年12月 23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于当日对照该食品经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逐一复查,目前该食品经营单位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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