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博湖县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博政办〔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申请场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3月16日将博湖县享受场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申请场租补贴44人,申请发放补贴资金29.9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1日 监督部门: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96-6624119 附件:1、博湖县2021年03月享受场租补贴人员名单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